首页 > 新闻资讯
9月开始施行的知识产权新规!
发布时间:2024-09-12
浏览量:83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规定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细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认定因素,有利于更为全面地研判所涉行为的非正当性,避免不适当地干预市场自由竞争,导致技术发展和创新受阻。此外,规定列举了反向刷单、恶意拦截或者屏蔽、非法数据获取、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了法律适用条款。

相关链接:《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全文来了!(附相关解读)


《河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


登记办法将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登记办法围绕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的总体原则、登记申请、登记审查、变更备案、证书使用和监督管理作了具体规定,为登记实践和证书运用提供了制度保障。登记办法提出,鼓励数据处理者及时登记数据知识产权,通过质押、交易、许可、资产入表等多种方式加强登记证书的使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创新开发、传播利用和价值实现。

相关链接:9月1日起施行 | 河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


广州市地方标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与服务规范》


规范将自2024年9月2日起施行。该规范是广东省首个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与服务领域的地方标准。规范的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建设要求、管理规范、服务网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评估与改进9个部分。明确阐释了服务网点能提供信息咨询、基础检索等基础类服务,导航分析、维权援助等专业化服务,转化运用、决策咨询等增值类服务。明确要求了服务网点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以及评价改进等。

相关链接:9月2日起实施,广州市60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将“有标可依”